返回辽宁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辽宁东港商业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商务动态 >  正文
东港市商业局部署奥运期间生猪定点屠宰及市场监管工作
2008-08-06 13:59  文章来源:东港市商业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7月24日上午,市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召开全市21户定点屠宰厂领导会议,传达国家和省、市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会议精神,部署我市奥运会期间生猪定点屠宰及市场监管工作。

  会上定点办主任宫东平传达学习了新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定点办副主任杨东升传达学习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稽查中队长聂风涛学习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配套法律、法规,通过学习使大家进一步认识生猪屠宰是一项行之有效的重要制度。

  定点办主任宫东平传达了关于印发《丹东市奥运会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丹食安委办发[2008]3号)、《东港市商业局加强奥运会期间肉品等安全监督的通知》,为了落实上级文件要求和会议精神,对我市下一步如何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和市场监管,提出了五项要求:一是要求各定点屠宰厂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在巩固全国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严把“四关”,严把生猪入场关、屠宰检验关、屠宰环境卫生关、出厂运输关;三是落实六项制度,一是生猪进厂验收制度;二是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三是病害猪肉无害化处理登记制度;四是肉品检验制度;五是台帐管理制度;六是市场监测和信息报送制度;四是全面履行“定点屠宰企业猪肉质量安全承诺书”,明确谁分管谁负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制度,对企业本身出现的肉品安全事故,要严格按《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五是各定点屠宰企业要与定点办密切配合,建立举报和信息沟通机制,保证信息畅通,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会后,定点办将在8月份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宣传贯彻新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宣传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认识国家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国家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在全市赢造一个政府监督、部门配合、群众支持、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为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奥运期间肉品安全提供保障。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东港市商业局干部职工为四川灾区抗震救灾积极捐款    2008-05-19 15:12
东港市商业局开展“防治碘缺乏病日”活动    2008-05-15 14:46
东港市商业局加强对二手车流通行业的监管    2008-05-12 11:04
东港市商业局所属改制企业遗留问题处理取得了新的进展    2008-05-12 11:01
东港市商业局酒类管理办公室在全省县域酒类管理工作中被树为典型    2008-05-05 14:21
东港市商业局采取“四抓”,落实商务部《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    2008-03-29 16:11
东港市商业局着力抓好十项重点工作 贯彻落实省市商业工作会议精神    2008-03-24 15:12
东港市商业局举办“贯彻执行《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推进三绿工程”宣传活动    2008-01-30 13:41
东港市商业局加强市场监测确保春节期间商品供应    2008-01-29 08:52
东港市商业局采取“六项措施”确保我市春节市场供应    2008-01-18 08:38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 吴 博 电话: 010-65198950 Email: 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 辽宁省服务业委员会 联系人: 张 悦 电话: 024-86894801 Email: 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吴 燕 电话: 010-51651200-600 Email: 技术支持人员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