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港市商业局定点办在一月份和春节期间开展猪肉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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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2-16 10:27 文章来源:东港市商业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一月份,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根据商务部、公安部等7部委《关于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和打击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的通知》(商秩发〔2008〕486号)的统一部署,为切实做好东港市打击私屠滥宰和打击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工作,保证节日期间肉品质量安全。2008年12月22日,商业局定点办召开会议,从2008年12月份至2009年5 月份利用半年时间,在本辖区内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和打击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行动,并对整治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
首先要充分认识到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的长期性和艰巨性,针对猪肉质量安全中的薄弱环节,加强巡查,堵塞漏洞,进一步打击私屠滥宰行为,严厉查处收购和屠宰病死猪,出售、运输、储存和加工病害猪肉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猪肉市场正常经营秩序。同时对专项整治行动采取主动出击与群众举报相结合、定期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等方式,执法人员实行全天候工作制,节假日不休息,除正常稽查外,接到举报必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加强对高发时段和地域的巡查,盯紧城乡结合部、私宰专业村(户)和肉食品加工比较集中的区域,严厉查处私屠滥宰行为、彻底捣毁查获的私屠滥宰窝点,并建立部门猪肉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调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将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2008年12月份以来,商业局定点办对全市各定点屠宰厂进行了排查,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检验检疫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销售、购买猪肉的台帐登记制度和举报投诉制度等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并对超市、餐饮单位、集体食堂和肉食品加工企业落实进货索证索票和建立台账制度等情况进行了检查,确保所使用的猪肉均来自于定点屠宰厂。同时加大对猪肉销售摊点尤其是集贸市场、社区超市的检查力度,重点对集贸市场非法交易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打击,确保市场上所销售的猪肉均经检疫检验合格。一个月以来定点办共出动稽查人员300余人次、车辆60余台次、共查获案件60余起,其中捣毁窝点2处,没收肉品200余公斤,罚没款累计3万余元,有效遏制了私屠滥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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