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港市推广家电下乡政策解答专栏(之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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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3-03 08:21 文章来源:东港市商业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18.问:购买家电下乡试点产品有数量限制吗?
答:每户每类补贴产品购买数量不得超过2台(件)。
19.问:农民购买试点产品后如何领取补贴?
答:农民购买试点产品后,在规定时间内,持购买产品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补贴类家电产品专用标识卡、购买人储蓄存折以及管理部门需要的其他材料,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报补贴。乡级财政部门初核后,报县财政部门,县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将补贴资金通过银行发放到农民储蓄账户上。
20.问:如何防止家电下乡试点产品向城市回流与骗补行为的发生?
答:为使补贴资金落到实处,为产品设计了专门的产品标识卡(即产品身份证),作为农民领取补贴的依据,同时通过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产品的可追溯体系,从生产到销售各环节全程动态跟踪,每台产品、每分钱的流向都有据可查,防止假冒伪劣产品及非试点产品进入家电下乡流通体系,杜绝骗补行为的发生,同时能有效防止试点产品向城市回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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