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港市推广家电下乡政策解答专栏(之十) |
|
| 2009-03-05 14:32 文章来源:东港市商业局 |
|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其它 |
十:22.问:流通企业在家电下乡试点工作中要做好哪些工作?
答:一是组织好货源。尽快与生产企业签订合同,落实代理的试点产品类别和型号,保证及时将家电下乡试点产品送到农民手中。
二是做好宣传工作。担负起家电下乡政策的宣传重任。家电下乡与一般的促销不同,不仅要通过宣传使家电下乡政策深入人心,更重要的是要宣传得当,让农民对政策有正确的认识。
三是尽快充实销售网点。要按照承诺做好县、乡销售网点的布局,并尽快到县级商务部门进行销售网点的备案;要尽快把承担销售任务的网点充实起来,每个销售门店至少要设立家电下乡专柜,有条件的可以设立专区甚至开设专卖店,同时要有统一的形象以便农民识别。
四是与基层政府和组织密切联系。要与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和基层组织建立良性互动,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制定不同区域的销售方案,包括采用乡(镇)政府或村民委员会组织团购还是店铺方式销售、如何建立配送网络体系等。试点开始前期,可以采用大批量配送的方式满足农村需要,以降低成本。
五是做好与信息管理系统的衔接。尽快把销售网点信息工作平台装备起来,要与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运行接口、做好调试,并严格按照系统要求记录销售信息。目前部分地区的乡级主管部门没有联网,流通企业要及时向这些地区的乡财政所报送销售信息。
六是组织好销售。严格按照承诺销售试点产品,把好销售渠道的进入关,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以及非试点的产品进入家电下乡流通体系;不能搞市场垄断、相互压价等不正当竞争,出现违规的流通企业将受到处罚,严重的将被淘汰;要在网点明显位置设立补贴产品明细牌以及投诉举报电话牌等。
23.问: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启动后,两部门还有什么后续措施?
答:商务部和财政部将建立综合考核标准和处罚机制,对试点产品生产流通企业进行严格考核。中标企业必须认真履行竞标标准,严格执行两部门的规定,达不到规定要求和标准的,将被淘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