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港市商业局采取新措施加强酒类监管工作 |
|
| 2009-04-02 11:42 文章来源:东港市商业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东港市酒类管理办公室根据2009年工作要点中“履行职能,依法行政,强化管理,规范经营,保证酒类市场顺利流通,保证消费者饮酒安全”的工作目标和“批发管严,零售备案,协同服务,重点打假,划片管理,责任到人,”的工作思路,从三月份开始展开了以酒办为监管单位,业户为责任单位,签定《酒类商品保证质量责任书》和《定点销售散白酒保证质量责任书》的工作。
《酒类商品保证质量责任书》签订的责任单位是酒类批发企业,大型零售企业和销售高档白酒和名烟名酒店。《定点销售散白酒保证质量责任书》签订的责任单位是本市内的散白酒生产厂家和散白酒专营店以及销售散白酒的零售业户,责任书的主要内容是要求责任单位对经营的酒类商品,按规范经营,保真保质保度,诚实守信经营,服从管理。
这项工作已经全面展开,酒类管理办公室同酒类经营单位签定责任书,明确酒办与责任单位的职责和责任,增强责任单位经营酒类商品的责任心和安全防范意识,增加了酒办与责任单位之间监管与服从的协调性,杜绝了假酒和劣质酒类商品以及来路不明的酒类商品进入我市酒类市场的流通,为酒办监管酒类市场创造了有利条件,增加了消费者饮酒安全和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