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港市首届房交会将于5月24日拉开帷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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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5-22 11:49 文章来源:东港市商业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东港市第一届商品(住宅)房交易展销会将于5月24日召开。本届房交会的主题是“精筑人居佳市,促进经济发展”,宗旨是“服务开发企业,关注百姓需求,促进行业发展,建设港口城市”,本着“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百姓受益、拉动经济”的原则,充分利用房展活动平台,通过集中展示房产交易、推出政策优惠、宣传丹东—东港同城化建设前景等系列活动,进一步支持鼓励居民购买住房,推动商品房销售,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持续健康发展。
本届房展会将有14家开发企业参加。会议期间将提供一千余套、10万余平方米商品房集中展示,供市民参考选购。房产、财政、地税、住房公积金等多个相关部门为群众提供现场业务受理、政策咨询等服务。
本次房展会分为两个阶段,展销时间为2009年5月24日—2009年6月7日。第一阶段时间为5月24日--6月1日,在振兴大街进行;第二阶段时间为6月2日--7日,在市房产处房产交易大厅进行。展销会期间,将提供房屋登记、住房维修资金和公证等业务“一站式”服务。
凡是在展销会期间购房者将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房价优惠
房展会期间,开发商给予购房者不低于正常售房价2%的优惠。
(二)契税优惠
1、房展会期间,购买开发企业提供的参展存量商品住房,全额交清房款及契税后,经房产、财政部门共同审核确认,一个月内由市财政全额补贴契税。
2、房展会期间,购买开发企业提供的并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参展预售商品住房,全额交清房款及契税后,经房产、财政部门共同审核确认,一个月内由市财政全额补贴契税。
(三)收费优惠
1、房展会期间,居民购买参展新建商品住房,免收房屋登记费。
2、房展会期间,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参展商品住房免缴交易手续费、房屋登记费。
3、房展会期间,居民办理二手住房转移登记,需查阅房产档案的,免收档案证明费。
4、因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能到场申请,致使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商品住房,购房人可持以备案的购房合同、商品房专用发票、契税税票、进户证明等材料,单方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5、允许境外个人不受境内居住时间限制,按自用、自住需要,购买商品住房。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优惠
1、放宽贷款对象,对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按规定在我市建立或补缴住房公积金,可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
2、购买二手房可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
3、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限额为25万元。
4、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龄限制,男为65周岁,女为60周岁。
5、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优惠:1—5期年月利率为2.775‰;6—20年期月利率为3.225‰。
通过此次房展会,必将展示东港市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人居环境的飞跃提升以及房地产业的辉煌成就。同时让房展会成为一座桥梁,来促进消费者和开发企业之间的交流与互动,促进开发企业之间的交流与经济发展;让房展会成为一座舞台,展示房地产业最新风采;让房展会成为在东港市具有影响力的一次盛会,成为购房者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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